战后重新武装西德的巴黎协定生效(1955年) |
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
|
Http://www.uname.cn 2006-11-15 18:26:00 点击数:
双击滚动 |
关键字:0505 |
|
|
1955年5月5日,巴黎协定生效。 1954年8月,法国议会否定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后,美国积极寻求新的武装西德的途径。同年9月28日至10月3日,美英法等北大西洋公约成员国同联邦德国外长在伦敦开会商讨此事。随后又于10月21日至23日在巴黎开会,达成一系列协定,统称巴黎协定。其主要内容是,美英法结束对联邦德国的占领,但3国军队仍驻扎在西德;接受联邦德国参加西欧联盟和北约,允许它建立50万人的军队,但不得拥有原子、生物和化学武器。1955年5月5日,巴黎协定经各国批准,正式生效。苏联极力反对重新武装西德,联合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组成华沙条约组织,以对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
|
|
|
|
|
|
|
上述资料仅供参考,如果发现我们的数据有遗漏之处请告诉我们! 参与讨论和修订资料 |
【返回上页】【发给好友】【加入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