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1899年11月18日-1967年6月22日),原名李隆郅,湖南醴陵人,是中国共产党一位领导人,中国政治家,中国工人运动领袖。
李立三于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回到中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分别在武汉、上海和广州进行工会活动。其中1922年安源大罢工中任罢工总指挥。1925年五卅运动中李再次任罢工总指挥。从1927年起任中共中央常委,1930年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他出任中央主要领导期间,推行较为激进的“立三路线”。《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他在1930年6月至9月犯了左倾路线错误,1931年被派到苏联学习,曾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救国时报》主编。1945年当选为第七届中共中央委员。1946年回国,历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长、城工部长等职。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劳动部部长。1955年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是中共第四至八届中央委员,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委。
“文化大革命”中因受刘少奇的牵涉受迫害,于1967年6月22日服安眠药自杀。198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宣布对他进行平反。
夫人李莎 (俄语:Елизавета Павловна Кишкина),俄罗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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