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在线充值
|
客服中心
|
会员专区
|
站点地图
婴儿起名
|
产品取名
诸葛神签
|
公司测名
|
中华风水
百 家 姓
|
网络域名
|
个性网名
|
历史今天
公司起名
|
起英文名
个人测名
|
测英文名
|
测 八 字
阴 阳 历
|
姓名学堂
|
名字趣闻
|
现代命名
藏 头 诗
|
历史今天
查 名 人
|
经 纬 度
|
看 吉 日
粤语发音
|
字典频道
|
词典频道
成人改名
设计图章
|
贴 吧
找 同 名
|
查 生 日
|
公司查询
成语频道
|
诗词频道
|
谜语频道
现代命名
周易常识
姓名学堂
名字趣闻
现代命名
个性签名
中华风水
历史今天
综合分类 >>
搜索历史发生的事
位置:
逸名网
>>
逸名资讯
>>
历史上的今天
>> 正文
我国首例假画侵权案一审审结(1995年)
2006-11-15 18:31:00 来源:
逸名网
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吴冠中作品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工艺美院教授、著名画家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9月28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吴冠中胜诉。至此,这场长达近两年、为社会广为瞩自的我国首例假画侵权案,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1993年10月27日,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在香港拍卖出售了一幅《毛泽东肖像》画,上有“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毛泽东”字样,落款为“吴冠中画于工艺美院一九六二年”。拍卖前,吴冠中曾通过有关单位转告上海朵云轩撤下这幅不是其所画、假冒其署名的伪作,但上海朵云轩在接到通知和书面函件后,仍与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甚至出具专家鉴定意见,称这是吴冠中的作品,致使该伪作被他人以港市52.8万元购去,为此,吴冠中于1994年7月16日向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大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庭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假冒吴冠中署名的美术作品《毛泽东肖像》的行为,共同严重侵犯了原告吴冠中的著作权,应停止侵害;二、两被告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上载文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通过;三、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73000元。诉讼费人民币2700元,由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下达民事制裁决定书,决定没收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假画的非法所得港市4.8万元,并对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和上海朵云轩分别罚款人民币5万元和3万元。
原告吴冠中因身体原因未亲自赴沪,委托律师沈志耕代为出庭。上海朵云轩委托代理人戴小京到庭。
宣判结束后,记者在北京吴冠中家采访了这位著名画家。他说:“中国画市场的伪劣假冒已经很严重了,几乎要把国画的声誉毁掉,美术界都在呼吁整顿市常但是呼吁和批评都不起多少作用,在官司未判决的这两年内,假画泛滥特别严重。所以我本人同中央工艺美院和美术界,都主张用法律来规范和挽救。”当记者问到,这场官司拖了这么久,给他本人带来些什么影响时,吴冠中非常恳切地说:“这个案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例用法律来解决假画侵权的,要为今后的市场作出一个范例,所以法院要做得特别慎重,时间是长了些,我个人的确受了很大损失。但是给大家打开了方便之门,亮起了第一盏红灯,还是值得的。我只希望有了红灯,将来的‘交通’能够正规起来。”
上一篇
:
巴以正式签署塔巴协议(1995年)
下一篇:
“爱沙尼亚”号客轮在芬兰近海沉没(1994年)
历史
发生的事
更多>>
【
打印此文
】
【
加入收藏
】
【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意见与建议
|
诚邀加盟
|
逸名吧
|
在线支付
|
广告服务
Copyrights
©
2009 unam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逸名网 当前版本:V3.2
法律顾问: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王煜 律师
技术支持:武汉逸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7-82831088 82822002
ICP备案:鄂ICP备05015700号